司马南全网最真实的介绍?

司马南、张捷等质疑联想的视频在网上引起了巨大关注,充斥着对联想、柳传志的否定,通过忽悠、诡辩,张捷已经将柳传志祖先的不良史扯到了宋代,利用广大不明真相的网友,利用网络暴力,将柳传志定义为贪官、卖国贼,想置柳传志、联想于死地。

但中国这么大的国家,毕竟还是正义、有人才的。其实,不用专业人士,只要多少动动脑子,多少明白事理的人,不存在偏见,能实事求是,就会揭穿他们这些谣言。

一、同善堂,民间慈善的代表

清代镇江的慈善业,在全国还是很有分量的,其中柳氏兄弟创建同善堂,在地方官府和绅士的扶持下,柳氏兄弟(柳传志的先祖)同心协力,分工明确,各尽所能,保证了同善堂的可持续发展,成为镇江慈善业的领跑者。同善堂的善举包括放生、拾骨、敬老、救火、育婴、办私塾、设厂舍粥、发放米票等,柳家赈灾义举涉及山东、安徽、湖南、陕西、山西等省。

柳家在大港创立育婴堂,当地无钱读书人家的孩子和无力抚养的婴儿就送到保婴局,当地并无恶迹记载、流传。张捷说镇江下面的丹阳有一个育婴堂,是办在教会里的。结果在育婴堂外的林地里被发现埋葬了70多具婴儿尸体这事情发生在丹阳县,柳家是丹徒县,二县城相距几十里。张捷试图把发生在丹阳的惨案,嫁接到柳家身上,并扯上金庸的祖父查文清(当时的丹阳县令)?更有甚者,用武昌花园山育婴堂去对标镇江育婴堂,试图将武昌花园山育婴堂劣迹嫁接到镇江育婴堂上。可镇江育婴堂和丹阳的镇江育婴堂、武汉的镇江育婴堂有何关系?

张捷说,赈灾、烟馆、育婴堂三门生意,想不发财都难。但无论如何,否定不了柳家赈灾、育婴堂的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当地人认可柳大善人,也是有道理的。

张捷说的柳家明朝、宋朝的祖先,就不用说了,完全证明不了和柳传志有关。

祖上做了什么事,和柳传志有关吗?就如一个扒坟盗墓的,即使一门三院士,他还是个扒坟盗墓的,无论如何变不成院士,和三院士没有关系。

饮水思源,敬畏祖先,也是尊重自己。也许张捷、司马南、骂柳传志的人的先祖,曾经接受过柳家的捐赠,从大难中活了过来。

张捷为了攻击柳传志、把柳传志塑造成贪官,制造出柳家清末开鸦片馆、育婴堂(杀害儿童的那种)的证据,很下作、很卑鄙、很无耻、完全是个小人。

二、司马南所说的国有资产流失

2009年10月9日,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科控股)通过在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将其所持联想控股29%的股权转让给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引入新的投资人后,国科控股持有36%的股权,仍为联想控股的第一大股东,联想控股职工持股会持有35%的股权,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9%的股权。

(一)股权转让的依据

从2004年开始,中科院提出对院、所投资公司进行股权社会化改造,并希望在2010年以前完成对各公司持股比例降至35%以下的改革目标。

依据一、《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快院、所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的决定》(科发产字〔2004〕235号),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出的决定,规定目前企业社会化改革的主要任务。从2005年起,已存续5年及以上的院、所投资企业,必须抓紧推进股权社会化,原则上,2010年前院、所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

依据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快院、所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的实施办法》(产字〔2004〕77号),文件规定的股权转让步骤: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的规定,在企业社会化改革过程中,国科控股和研究所转让院、所持有的企业国有股权,一般需按以下步骤操作(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寻找合作伙伴;

(二)取得同意进行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三)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四)披露国有股权转让信息,进行公开交易;

(五)办理企业股权变动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六)收取国有股权转让款,完成国有股权转让程序。

从股权转让的依据来说,国科控股减持联想控股的股份是有法律依据,是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落实,是改革开放的一项内容,转让股权是符合国家政策的,不转让股权是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的,转让股权势在必行。

现在司马南质疑此次股权转让,是不是质疑国家股份制改造政策?

(二)股权转让的过程

国科控股将其所持联想控股29%的股权转让给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经过寻找合作伙伴、取得同意进行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在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9年像联想控股这样的全球化企业、中国科学院最大的企业,不论是会计核算还是内部控制,早已经规范,想在股权转让中窃取国有资产,就得造假,就得大规模舞弊,从内部控制制度的角度说,已经很难做到大规模舞弊、造假了。

即使联想能做到舞弊,经过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不能被发现,或者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能参与舞弊?再假设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配合联想控股舞弊,2009年到现在能不被审计署、其他审计机构发现?

2009年的此次股权转让,发生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六年后,国有产权转让已经很完善,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角度看,让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很小了。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怎么能让低于净资产转让股权的情况发生呢?

(三)股权转让价格

2009年10月9日进行的股权转让,正是国际金融危机尚未恢复的时候,此时的联想已经国际化了,受影响很大,很困难,前途渺茫。

联想控股2015年香港上市,2021年12月3日收盘价是12.24港元,港元对人民币汇率是100:81.803,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亿股,市值是12.24*400,000,000.00*0.81803=4,005,074,880.00元人民币,这4亿股就是2009年10月9日国科控股通过在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联想控股29%的股权中的20%,购置成本约为19亿元,现在市值40亿元。

如果按照10%的复利率计算这笔投资的现值,按2021年12月3日收盘价是12.24港元全部能成交,12年40亿元的复利现值为12.74亿元。分红的复利现值6.24亿元,现在情况下,这笔股权的评估值应该是12.74亿元+6.24亿元=18.98亿元,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价值相差不大。但这是数据是在没考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股权引起股价大跌的情况,如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在全部抛售联想控股20%,股价联想控股股价很快会低于10港元/股,折价20%-30%或者更多。

因此说,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折现、投资风险、投资的机会成本、股价的变动等各种因素,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这笔长期投资,到现在持有12年了,是不赚钱的,当时的评估值、交易价格都是偏高。

反过来说,中国科学院不出售股权给泛海控股,继续持有联想控股股权,收益率也不高,因为联想控股已经过了高速发展期,出售联想控股的股权是明智之举。

(四)中国科学院转让股权的收益

联想控股于1984年由中科院投资20万元人民币创建,投资成本,转让给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9%股权作价27.55亿元,可以算出当时联想控股总估值是95亿元,其中中科院持股65%估值为61.75亿元,不考虑以前联想的分红,转让此股权也是国有资产增值3万多倍。

(五)结论

1、没有国有资产流失

2009年国科控股将其所持联想控股29%的股权转让给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27.55亿元,当时联想控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77.2亿元,评估值为92.6亿元。转让价格比评估值高0.70亿元(27.55-92.6 *29%) ,比账面价值高5.16亿元(77.2-92.6 *29%),从当时的情况看,没有国有资产流失。

从泛海控股持有联想控股12年的收益看,收益不高,也可以看出没有国有资产流失。

2、莫须有的有罪推定

司马南认为交易价格为27.55亿元,贱卖了12.9亿元,是司马南将少数股东权益算作联想控股的权益,杜撰出联想控股2008年底的净资产是139.49亿元,进而算出贱卖了12.9亿元(139.49-92.6 *29%=-12.90)。

司马南说联想控股国有资产流失,胡锡进说司马南的质疑是朴素的、倒追企业原罪需谨慎、联想要直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质疑等,让人感觉2009年国科控股将其所持联想控股29%的股权转让给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过程中,确实国有资产流失了,有罪。二位说话的时候,得先看看当时企业的具体情况、当时的国家政策、股权转让的发生时间、当时国家监管情况,不具备企业管理、投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常识,不了解股权转让的政策、时间、背景等等基本要素,没有证没有据,不要做有罪推定。

司马南连基本会计概念都分不清楚吗?连基本数据都找不到吗?不会的,司马南知道联想控股没有国有资产流失,但需要给联想戴一个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随后就可以任意打击联想了,没有这个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没有莫须有的罪名,就没有后面的所有质疑了。

正如神舟电脑董事长吴海军所说中国的文化常常是将军在外辛苦打仗,出生入死,一堆文官在后面说三道四,岳飞就是被秦桧用莫须有的罪名搞死的。

三、司马南说的钱生钱,资本永不眠

司马南评价联想:联想的金融帝国——钱生钱,资本永不眠,真正的企业家不会手握六张小贷牌照。

企业做投资,投资银行、投资小贷公司、投资实业、首先是不违法。联想做到世界五百强,PC业务做到世界第一了,需要去做其他业务,投资其他企业是必须要做的。看央企、和联想规模相当的企业中,有几个没有投资业务。

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联想控股68437.69万股,占29.05%,是联想控股的第一大股东,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科学院的国有独资公司,中国科学院是国务院举报的事业单位。就是说,联想控股的收益有29.05%是国有的。

联想控股通过钱生钱,资本永不眠取得的收益,国家能拿到税收、拿到分红就越多,就越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家就更受益;国家受益,人民就受益。司马南把钱生钱,资本永不眠说成是联想的罪状,这是反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每个中国公民享受到的国家发展红利,即使再少,也有一部分是来自联想股权投资收益、联想创造的税收。

要饮水思源,学会感恩!

四、张捷说的联想不搞操作系统,让其他人也搞不了操作系统

联想在2002年发布LEOS操作系统,到现在还有这个系统。

1999年中国市场上出现了中软 Linux、中科红旗和蓝点操作系统,到近几年银河麒麟、deepin、中兴新支点、统信UOS等操作系统,性能不输Windows系统,应用也很广泛,其中银河麒麟V10操作系统拥有优越的性能、完善的生态建设,在桌面、服务器的政府市场中销售额占比第一,占有率超过70%。

大约十年前,大部分电脑出厂时都是装Linux系统,用户买到后,第一步就是重装Windows系统,近十年左右才开始预装Windows系统。

用哪个操作系统,是用户说了算,不是生产电脑、卖电脑的说了算。现在国产操作系统用户占比少,但该用国产操作系统的地方,还是会用的。张捷对此完全不了解情况,完全是外行,说联想不搞操作系统,让其他人也搞不了操作系统是为了给联想按上个卖国贼的帽子。

网上有人附和,政府采购联想投下关键票反对预装国产操作系统。

可以从网上搜到:

央采中心提议政府采购计算机全面安装windows+国产OS,联想带头否定了此方案,联想给出替代方案:少数特供机型只装国产OS,常规机型只装Windows,也就是需要使用国产系统的电脑就装国产OS,需要使用Windows系统的就安装Windows,联想的方案是完全正确的,很务实,为国家节省开支,因为全面安装Windows+国产OS,对于只使用Windows办公的电脑来说,只会增加成本,国产OS用不到。

联想不搞操作系统,让其他人也搞不了操作系统, 反对预装国产操作系统这样的事根本不存在,用什么操作系统不是电脑生产商能决定的。

五、张捷说的循环控股不存在

循环持股一般指的是两家公司互相持有对方股份,或母子公司之间互相持有股份。

张捷说,中国科学院计算所持股联想,中国科学院让联想托管中国科学院计算所,这形成循环持股。

中国科学院计算所是事业单位,中国科学院是举办人,国务院是中国科学院的举办人。中国科学院委托联想代管中国科学院计算所,不是将中国科学院计算所股权划转联想控股,不可能是循环持股。

托管,需要明确委托事项,按照托管协议进行托管。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会报经中国科学院做最后决策,中国科学院计算所及受托方联想控股均没有这样的权利,而且中国科学院对于内部发生的重大事项,需要报国务院批准。联想代管的只是日常经营、人员等一般事项。

从1995年中国科学院免去倪光南联想公司董事职务的文件看,柳传志、中国科学院计算所没有重大人事决策权,更不用说股份制改造这样的决策权了。

稍微动动脑子思考,就知道循环持股、循环控制等等均不可能存在,张捷把托管关系混淆成股权关系,制造循环持股,为把柳传志定义成贪官,人为制造证据。

六、张捷说的分红权变股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1993年,以柳传志为首的经营管理团队与国资股东约定产权仍属于国家,大方向国资决定,日常经营权归经营管理班子,管理团队可以获得35%的分红。也就是干股分红激励方案。在每年的可分配利润中国,中科院占20%,计算所在45%,联想集团的管理层和员工占其余35%。

分红权是股权的重要内容,此时的干股分红激励方案,虽然不是彻底的股权激励,但不能否认股权激励的性质。

2000年,联想集团控股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改制后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660,860,399.40元,其中中国科学院出资429,559,259.61元,持有联想控股有限公司65%的股权,联想控股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出资231,301,139.79元,持有联想控股有限公司35%的股权。2001年6月22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联想集团控股公司更名为联想控股有限公司。

联想集团改制,职工持股会出资的2.3亿元中,可以查到的分红是1.63亿元,已经按照税法规定纳税,是联想职工的合法收入。

证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832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获得国有股权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1〕411号)收悉。来文反映,联想集团经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了一套产权激励机制,将多年留存在企业应分配给职工的劳动分红(1.63亿元),划分给职工个人,用于购买企业的国有股权(35%),再以职工持股会的形式持有联想集团控股公司的股份。你局提出,对联想集团控股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0号)规定,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不宜比照国税发〔2000〕60号文的规定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理由是:(一)两者的前提不同。国税发〔2000〕60号文规定暂缓征税的前提,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而联想集团改制不符合这一前提。(二)两者的分配方式不同。国税发〔2000〕60号文规定暂缓征税的分配方式,是在企业改制时将企业的所有资产一次量化给职工个人,而联想集团仅是分配历年留存的劳动分红。

二、联想集团控股公司的做法,实际上是将多年留存在企业应分未分的劳动分红在职工之间进行了分配,职工个人再将分得的部分用于购买企业的国有股权。

三、根据前述事实及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对联想集团控股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联想集团控股公司代扣代缴。

因此说联想改制,员工持股,合理合法。

对此,有人说把经理人变成公司的主人,股权激励之分红权转注册股权分红权转股权

七、张捷说的侵占倪光南股权

1993年联想向中科院提出由管理层和员工占有35%的分红权的方案,1994年,经过联想和中国科学院一年多的磋商,中科院同意对联想股权进行划分,确定按照中科院占20%,计算所占45%,联想集团的管理层和员工占其余35%股权的分红权,从1995年实施。

1995年6月30日上午,董事会把公司200个干部召至六层会议室,周光召派李致洁来宣布中国科学院的调查结论,曾茂朝则以董事长的身份宣读董事会的最新决定。此决定后来存入公司档案,编号为联董字(95)001:鉴于联想集团公司总裁柳传志向董事会提出不再提名倪光南同志担任联想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职务的报告,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免去倪光南同志联想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职务。从此以后,倪光南就成了联想公司里的闲人一位,至1999年一直在控告联想、柳传志。

1999年9月1日联想集团正式解聘了倪光南院士,董事会还决定交给科学院人民币500万元,作为倪光南到新的工作单位开展工作之 用。会上,原中科院高新技术企业局局长、现联想集团控股公司 董事、中科院院方代表李致洁、中科院高新技术企业局副局长赵勤分别讲话。

1999年 9月7日,态度一向强硬的倪光南院士突然来 个180度的大转弯,公开发表了致联想集团董事会的我的 自我批评。

倪光南对联想初期所做的贡献,联想没有否定,在联想解聘倪光南时,给了科学院500万元,作为倪光南到新单位开展工作之用。在解聘倪光南之前,管理团队没有完整的股权,只有分红权。联想集团的管理层和员工占35%股权的分红权,从1995年实施。

张捷说1999年,柳利用自己当中科院计算所所长的权力,居然将倪光南的总工给撤职了,倪光南被撤职是联想董事、中国科学院做的决定,柳传志没有这样的权利,张捷说的,明显与实际不符。张捷说并且更缺德的是,他将倪光南给开除了!并且将倪光南的投资全部归到了自己那伙人身上去了。并且在2000年推出分红举措。倪光南对联想的投资,查无实据,1995年到联想改制时分红,联想不是不分红,而是政策不明确,不敢分,也没有证据没分给倪光南。在1995年至1999年4年里,联想一直保持了倪光南在公司原来享有的高工薪待遇,在解聘倪光南后,联想董事会还决定交给科学院人民币500万元,作为倪光南到新的工作单位开展工作之用,张捷只字未提。

张捷是通过塑造倪光南这样的光辉形象,将利用职权、侵占财产等罪名按在柳传志头上,试图制造一个贪官形象。

八、司马南说只有泛海一家合乎转让条件

在联想发布声明后,司马南再次发声。司马南提出几项疑问:

1、为什么是泛海?

2、为什么只有泛海一家合乎转让条件?

5、你们的转让条件如何做到只有泛海正好合适拿走29%的国有股份?

2009年转让联想控股股权,对于意向受让方,中科院国资经营公司设置了很多门槛: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内资公司(将外资排除在外),注册成立时间满20周年,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40亿元,经审计的2006年度、2007年度和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平均为8亿元以上,意向受让方的主营业务范围应包括金融、能源和房地产三个领域。截至2008年底,至少在一个领域须有控股的上市公司。

司马南质疑是为泛海量身定做的条件,认为非常苛刻。实际上符合这条件的企业,单纯一百多家央企中,没有50家,可能也有20家吧,民营企业中也不少吧?

司马南提出这疑问,是没得说了,只能问这样的问题了,无可问之问,好无聊的。

九、张捷说 他要分红权,他不要薪水的

张捷说:就这一个企业35%的分红权都给你了,给分红权,给期权给的是什么?就是给你报酬,你给整个共35%的分红权了。你最后你拿的这个工资还相当于是公司利润的百分之几,不公司大部分利润都给你了吗?这事好像说不过去,所以你本身35%这就好高了。

张捷说:人家已经是要给你发过这个股改的对价,发过你的劳务报酬了,然后你再拿那么多。其实这个也是贪污的标准的做法,叫做多列虚列工资,对吧?这样你把你的工资的话,在股改的时候,实际上已经给了你这些对价了。到现在的话,你多练了这么多,拿了这么高。

张捷说:你可以注意一下,在国外这种高管的话,他很多时候他要分红权,他不要薪水的,他薪水就是一个美元。乔布斯是这样子,你很多高管都这样的,当时跟他竞争的惠普的高管的话,我前面记得看到有报道也是一美元,而且人家拿着分红权的比例,我们算了一算。

联想35%的分红权是在1995年至2001年间的分红,联想控股改制,联想控股职工持股会出资2.3亿元购买了35%的联想股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832号)定性如下: 联想集团控股公司的做法,实际上是将多年留存在企业应分未分的劳动分红在职工之间进行了分配,职工个人再将分得的部分用于购买企业的国有股权。

以上事实,说明35%的分红权存在,在2001年改制时进行分配,是属于2001年之前的劳动分红,改制时职工出资股权。

张捷说的高薪,是2017年至今的,说的分红权是2001年之前的,相差将近20年。

张捷的意思是,支付了1995年至2001年间的分红,就不应该要2001年后的工资、奖金等等了。

股权是股权,劳动报酬是劳动报酬,张捷连股权、劳动报酬都分不清,将股权、劳动报酬混为一谈,连分红权的归属期间都不知道,就认定为联想高薪不合理,还拿来和国外企业的高管比,实属可笑。

就如杨元庆,杨元庆2001年取得1995年至2000年之间的劳动分红,是35%的分红权中的很小一部分吧,按照张捷的观点,杨元庆从2001年到现在,或者到杨元庆退休,只应该拿年薪1美元?

简直是胡说八道!

十、司马南说联想资不抵债

司马南的第一个质疑是联想国有资产流失,随后有质疑联想资不抵债,再后又质疑联想评估值低了。

资不抵债的概念是净资产为负数。2009年时联想净资产评估值是92.6亿元,账面净资产是77.2亿元。到现在12年时间过去了,这12年时间,也没亏损过,看联想的年报也没有出现净资产负数的情况,显然不是负数,资不抵债,是不存在的。

按照司马南联想资不抵债的观点,联想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也都亏完了,那2009年中科控股转让了29%的股权,这部分就少亏损了,那国有资产流失就不用再质疑了,国有资产流失、资不抵债完全是解不开的结。

资不抵债和评估值低了,也是矛盾,解不开的结。联想都资不抵债了,净资产低于0了,评估值92.6亿元,不是评估太高了吗。

司马南说联想资不抵债与国有资产流失、评估值低,是互相矛盾。在司马南手里,矛就是盾、盾就是矛,矛盾都是攻击柳传志的工具,管他矛盾不矛盾。

十一、 为什么联想不起诉司马南、张捷

司马南、张捷之流,为诋毁联想、诋毁柳传志,主观臆断分析数据、炮制证据,诋毁柳传志祖先,无所不用其极。

但联想除内网回应过没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没有做其他回复,让支持司马南、张捷的人狂躁,认为联想、柳传志有问题、怕了,更加肆无忌惮。

但是,我认为联想、柳传志根本不需要回应,一来没有回应的义务,二来,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小人是得罪不起的;三是,郎顾之争,就是前车之鉴,历历在目。

就像是人在路上走,让狗给咬了,人会咬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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